2016年10月18日 21:3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王维勇先生持有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2,171,977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5.92%),王
维勇先生计划自 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25,000,0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3.55%。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自本
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进行;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告披露后 15 个交
易日之后,且任意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收到股东王维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乾照光
电(300102)股份的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维勇
2、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173,977 股(占当前公司
总股本的 15.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目的:个人自身资金的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 25,000,0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3.55%。(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任意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方式: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区间:
(1)通过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进行。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披露后 15 个交易日之后,且任意三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王维勇先生持有 112,173,977 股,其中 11,527,377 股为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非交易日顺延),除前述锁定期外,
王维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
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 王维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
3、本次减持前,王维勇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王维勇先生不再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为
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仍然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
态。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关于计划减持乾照光电(300102)股份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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