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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事业“这十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2021年全国耕地总量净增加
 

  耕地减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我国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在9月19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有力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国洪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年来,我国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实现了2020年耕地保有量18.65亿亩的目标,守住了耕地红线。近两年来,耕地减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21年全国耕地总量实现净增加。

  另外,通过实行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存量盘活挂钩机制(简称“增存挂钩”)等举措,2012-2021年,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了40.85%,国土经济密度明显提高。

  在此次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还介绍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事关我国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2021年全国耕地总量净增加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十年来我国一直贯彻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刘国洪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系列举措主要涉及以下五方面。

  一是严密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黑土地保护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印发文件,就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作出专门部署。

  二是严格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做到优先划定、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三是严控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加强改进占补平衡。全面实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强调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严格补充耕地核实认定,建立补充耕地地块公开制度。

  四是严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实行“进出平衡”制度。明确要求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必须在年度内补足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五是严肃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强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对省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并向全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刘国洪介绍,耕地保护工作实现了2020年耕地保有量18.65亿亩的目标,特别是近两年来,耕地减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21年全国耕地总量实现净增加。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因此我国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也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9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其中节约集约用地既是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耕地保护的现实需要。刘国洪在发布会上表示,自然资源部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编制实施“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格局,统筹各类各业用地需求,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倒逼城镇集约发展。

  二是严格节地评价。加强各类建设项目节约用地评价,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加强开发区用地审核和评价监测,2012-2020年,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由0.83提升至1,工业用地地均投资强度提升超60%。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在用途管制、容积率调整、价格调节等方面采取激励政策,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存量用地盘活利用。从2018年开始,建立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四年来,全国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37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436万亩。目前全国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盘活利用存量部分占四分之一,部分地方达到一半。

  四是注重示范引领。近年来,推出3批次46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评选出3批次427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24个模范地级市。

  刘国洪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一手抓严控新增,一手抓盘活存量。继续强化规划管控和节地评价,促进各类项目建设节约用地。继续深化“增存挂钩”机制,完善盘活存量用地激励措施。引导全社会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关涉千家万户,是居民长期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庄少勤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年来我国不动产由过去多部门分散登记实现了统一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基本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回顾不动产统一登记历程,刘国洪在发布会指出,我国用5年时间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改革目标。

  具体来看,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2014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2015年全国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到位,2016年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发新停旧”全面完成,2017年所有市县级登记机构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2018年,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实行信息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减少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不断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推行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目前所有市县基本实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另外,自然资源部持续推动各地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并部署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同时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258.18万套建档立卡户应登记安置住房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

  刘国洪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大力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发挥不动产登记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和便民利企的重要作用。

  (工行网站特约作者:李莎)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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